[古人認為凡事不可過份,應適可而止。亦有名大於實,非福也。]
(第二十三章)(節錄)
傳曰:水濁則魚喁1,令苛則民亂,城削則崩2,岸削則陂3。故吳起削刑而車裂4,商鞅峻法而支解5。治國者譬若乎張琴然6,大絃急,則小絃絕矣。故急轡御者、非千里之御也。有聲之聲,不過百里,無聲之聲,延及四海。故祿過其功者削,名過其實者損,情行合名,禍福不虛至矣。
1 喁:魚嘴露出水面呼吸。
2 城削則崩:城牆太陡直則易倒塌。
3 岸削則陂:河岸太陡直則易倾斜。[陂粵音卑]
4 削刑而車裂:古代殘忍刑罰,俗稱五馬分屍。
5 支解:(肢解)
6 張琴然:調琴弦,喻治國須急緩有道。
《晉書·卷三八·列傳第八·文六王傳》
帝哭之慟,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而天下歸之。今自薨隕,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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