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在港實施了十七年,絕大部份市民不甚了了,就是有關的所謂知識份子,也[誤會]重重,以至特區政府高官也說經內地專家解釋後,他們才一錘定音的明白了。我曾說過世上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經常宣傳要市民好好研讀當地的憲法,包括中國內地,香港似乎走了文革時期的思想,要擁護毛澤東,必須熟讀毛語錄,否則是大逆不道。不過我敢膽說,整個基本法看過的是萬中無一,最悲哀的是大家[誤解]基本法是你們不該,原意不是這樣,我現在說的才行。
這麼的一個重要憲法,久不久便要國內專家演繹,其他的解釋都不對,你叫市民學習來幹嗎,不如你想怎麼樣便怎麼樣,事實亦是如此。不過,所謂專家亦弄不清楚法律,調查市民動向的[公投]是一種手段,誰也知道沒有法律效力或約束力,但他們稱之為[非法和違法],非法違法是要受拘控的,所以兩地對法治精神是南轅北轍。在某些人眼中,恨不得把佔中三子,[過氣主教],[港英餘孽],工運份子等等眼中釘統統軟禁關起來,可幸香港還有這點空間。在內地,法院和法官是黨的工具,黨大如一切,認為香港大律師公會[過份解讀]白皮書是格於形勢的較為客套話而已。
筆者重申沒有支持或反對佔中,認為是自由社會自然現象,無論特首如何產生,由於[先天不足],難成大器,縱有壯志凌雲,也是落得鬱鬱而終,以往如是,今後也如是。
說唱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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