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語錄 lo-enote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辱罵警察
林老師粗口事件應告段落,不明白特首為何要重案組調查,警察也摸不著頭腦,事發時筆者在歐洲渡假,在網上看到警察的克制,心裡給了他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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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有人提議立法,把
[
侮辱警察
]
定罪,筆者對此贊同,我多次在網站看到有人用盡粗言穢語辱罵警員,句句問候他們娘親,為的是交通違例事件,而警員那種忍辱的超能耐,筆者自問也做不到。
平心而論,林老師說粗口絕不應該,但她那英文粗鄙話並不是侮辱警察,只是發洩的
expre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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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指目標22300
(請留意每天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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