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獨特的畸形社會,大財團公共事業受政府保障,所以做生意許賺不許蝕,更只許賺大錢,賺得不夠,可以不斷加價,同樣是社會資源,賺錢多的部份另撥股東,賺得少的範疇,可以氣壯,毋須理直,申請加價,理它甚麼民生問題,經濟效益,業務檢討...
西隧嫌賺得不夠,有法律包保,奈何?立法會議員除極少數外,一是做傀儡的既得利益者,一是只懂[攪亂檔],有建設性的事不動腦筋,提議政府回購是不切實制,政府公務員辦事從來只有令經營成本更高。
所有市民都知道,西隧生意不夠是汽車流量少,流量少是因為費用貴。我敢打賭,若西燧能減價一半,擔保營業額增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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