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位90高齡的長者午膳﹐她說人有三樂﹐這三樣快樂的事﹐我們很多時也掛在口邊﹐但並不是人人可做到。
一)
助人為樂
她說這個快樂不容易﹐做了善事捐了款並不等於很快樂﹐尤其是一些沽名釣譽的。
這個筆者很同意﹐我以前的文章也提及親身直接幫助別人所得到的快樂感﹐遠比捐款予慈善機構為大。
二)
知足常樂
有錢人當然容易得到物質上的滿足﹐但不富有的人也可從精神上得到快樂﹐筆者是後者﹐年青時也崇尚名牌﹐買名錶﹐現時最珍惜的是一只四十多年的精工錶﹐一百萬元也不賣﹐因是母親生前送的。
三)
自得其樂
長者是娛樂事業世家﹐現在仍喜愛唱曲﹐並拜名藝術歌唱家為師﹐她說就算獨自唱戲也感覺悠然自得。筆者也有同感﹐是五十多歲才學鋼琴﹐彈琴的時候﹐也有忘我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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