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

街道牌 阻街 行人 汽車保險 (交通篇九)


街道牌
街道牌應在每一路口豎立﹐最好能釘在建築物上容易看見的地方﹐避免過多鐵柱在路上。
建議﹕立例規定大廈入口及店鋪須顯示街道及門牌號數。(以前這個良好現象不知何時消失)

阻街
嚴勵控訴阻塞繁忙通道的攤檔﹐很多店鋪﹐特別是雜貨及參茸藥店(包括上市公司)﹐幾乎全部霸佔行人路﹐貨物架伸放在行人路上﹐阻礙通道。

行人
嚴格控告不依燈號之行人﹐當然﹐在不影響行車情况下﹐如深夜或無車輛時﹐可以放寬﹐部份行人有一個很壞的習慣﹐除了不依燈號外﹐等過路時喜歡站在車路上﹐不單危險﹐亦影響行車暢順。

汽車保險
保險費愈來愈高﹐原因是賠償愈來愈多﹐前文所說﹐絕大部份交通意外是駕駛者不小心做成﹐所以增加保費對謹慎駕駛者是絕不公平。
建議﹕對於屢犯交通意外的駕駛者﹐保險公司每次應將墊底額提高﹐保險業公會應有黑名單(black list)讓會員查核﹐對於從未索償的﹐加大無索償獎賞(No claim bo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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