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到時睇吓點 (生活篇十五)

以前認識一位朋友﹐做生意很成功﹐賺很多的錢﹐但我疏遠他﹐原因是沒有誠信﹐他曾經兩次約我喝酒﹐但爽約而不通知﹐手電也不發﹐後來找到他﹐辯稱有重要事﹐但從沒解釋﹐其後從他的朋友得知他的態度﹐要是有錢揾﹐朋友可以不理﹐自此兩次甩底之後﹐他再約我﹐我說明若是只兩人﹐我不赴約﹐我表明原因。

另外一位朋友﹐與他約會﹐除非是即興﹐立即行動﹐要是約他明天或以後的時間﹐譬如喜宴或特別敘會﹐告訴他的日期﹐問他有沒有空﹐他回答是﹕到時睇吓點。我也以後沒有再邀約他。

1 則留言:

  1. 錢,在很多(可能大部份)香港人的眼中是至高無上的,為了錢可以放棄一切。甚至連教會也受這影響。她們認為有了錢便可以幫更多的人,把福音傳得遠。----這是否一個謬誤?
    羅國輝神父去年萬聖節說了一句魔鬼,就給某些人「攻擊」得遍體鱗傷。
    有時我們可以深思一下:一個販賣毒品的人,把販毒的錢捐出來,你(社福機構)會接受嗎?如果他把錢來建戒毒中心,你贊成嗎?
    這些錢是義的,還是不義的呢?

    回覆刪除